2017-04-05 10:10:56 来源:浙江中公教育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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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1980年,国务院发出号召,为了争取在20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控制在12亿以内,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国家明确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30多年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在城镇居民中广泛推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造就了我国一段时期的“独生子女”和独生子女父母。
现在,当年正处于人口高峰期的独生子女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了,他们的独生子女组建起的新家庭中有很多是双独生子女家庭。“有政协委员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的孩子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他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独生子女的职工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天数和使用方法。
同时,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措施,继续使用《独生子女证》。“为独生子女奖励照顾父母的带薪年假,应当看作是当年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的组成部分,从鼓励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生育和扶养,到现在和将来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使政策具有延续性和完整性。”
【现状问题】
中国传统思想影响下的居家养老模式,在社会理念与文化思想发生深刻变化的大环境下,已日益显现出不适应。自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至今,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他们与自己多儿多女的父母不同,唯一的子女将承担赡养他们的重任。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 “四二一”结构。大约二十年后,待第三代独生子女长大成人,有可能面临的是一对夫妇上面有12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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