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专升本考试科目_大纲:【大学语文】

2018-01-23 18:06:30 来源:浙江中公教育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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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一、考核总目标

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大学语文》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具体分为基础知识(语言知识、文学及实用文知识)和基本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两大方面。

二、考核内容

(一)基础知识

1.语言知识

(1)能够识记、理解常用的文言词语,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词类活用、一词多义、通假字、古今字等语言现象及常见的特殊句式,能够进行简单的文言今译。

(2)能够准确地使用汉字,识记和解释现代作品中的疑难词语(不含科技术语),了解汉语语法规范,掌握准确、简明、连贯、得体、鲜明、生动的语言表达方法。

(3)掌握文言文、现代文中常见的修辞手法。

2.文学知识

(1)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代表作品的基本情况。如作家的时代、国别、字号、代表作、诗文集名称、文学主张、艺术成就等;代表作品的出处、编著年代、基本内容、主要特色和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等。

(2)了解文学史中出现的重要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

(3)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详见背诵篇目)

3. 实用文知识

掌握基本的实用文体的语言要求及规范的写作格式、写作要求,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十三种公务文书及声明、启事、证明、介绍信、求职信、演讲稿(含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商函、计划(策划书)、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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