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1 14:53:04 来源:浙江中公教育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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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和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从生活垃圾治理到农村危房改造,从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我国再度发力整治农村环境,为建设“美丽乡村”而努力。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习近平
[内涵]
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居民生产劳动、生活居住、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的空间场所,包括农村居民居住、生活和活动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及人工环境,涉及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物质环境和非物质环境。
[重要意义]
安居乐业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固有的文化传承,而这种传承体现在现实生活尤其是农村中,最实际的便是改善农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不仅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也能为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条件,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直接关系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是不可耽搁的大事。农村面貌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进而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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