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管理-公告公开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各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管理-公告公开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不再递补。
五、提前考试考核招聘规定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永嘉户籍的专业对口且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全国“双一流”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提前招聘范围。年龄要求在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周二)
2.报名地点:带相关材料(见附件6)到县教育局政工科(县教育研训大楼1406材料审核室)报名。
相关证书未收到的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证明先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提供,逾期视为不符合提前考试考核招聘条件。
(三)考试考核招聘办法
1.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2.考试考核形式:试课(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试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者,由县教育局提供双向选择登记表。试课成绩达不到85分的,取消提前录取资格。
未录取人员可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3.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
(1)坚持编制空缺,学科专业对口原则,按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双向选择登记表经接收学校及学区签署意见后,于7月29日前连同就业协议书,由本人上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双向选择登记表,取消聘任资格。
(3)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提供有关考察及档案材料,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