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12-03-14 17:43:32 来源:宁波市人事局 点击量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教师和辅导员共计4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学校。学校本着“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和“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工作方针,立足宁波,面向浙江,辐射全国,致力于培养“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的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卫生技术与健康服务类人才。

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承担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承担了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全国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浙江省教育厅委托的省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被宁波市教育局确定为宁波市护理职业教育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实训基地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学院座落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3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试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计划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2012年3月26日(15天)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法: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 邮编:315100)或发E--mail 至rsc@nchs.net.cn 邮箱。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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