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区(街道)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包括农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三是民主集中、群众公认原则;四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是备用结合,培养提高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职数与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7名(名额见附件5)。村级后备干部待遇根据区(街道)有关规定,视工作实绩由村集体考核确定,年收入不超过本村主职干部(主任)的60%,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参照村两委班子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在惠民街道的常住人员(以2017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回乡大学生、复退军人、优秀农村青年,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开招聘:
1. 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2. 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志于为村级发展尽心尽责,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 熟悉农村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7月18日以前参加工作),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会计岗位不作工作经历要求,但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5. 身体健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1)近三年有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包括家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拒不整改的;
(3)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警示或者不合格党员的;
(4)长期外出或体弱多病,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5)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煸动群众上访闹事的、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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