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松辽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具备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
三、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见《松辽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
登录松辽水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lwr.gov.cn),下载《松辽委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发送到zrj@slwr.gov.cn。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于报名截止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431-85607147/85607146,未进行电话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于2015年1月10日8:30—16:30到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办公楼(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907房间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查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已取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3)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相关资格证书(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相符)。
(4)应届考生需提交由所在院校学生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和毕业生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考试
1.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10日8:30—16:30,报考者凭身份证到松辽委办公楼907房间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遇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既往身体状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松辽水利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原标题:松辽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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