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9 10:01:54 来源:人事部网站 点击量:
根据人事部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报考我部2007年增加的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职位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笔试成绩,确定了2007年增加录用计划职位面试人员名单。现将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人事部的规定,在报考我部2007年增加的31个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我们按照报考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录取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了155人参加面试(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015003职位只有1人合格,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007001职位、南京局010003职位、成都局014002职位、西安局015001职位各有2人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经请示人事部,上述人员都参加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公布的面试考生是否参加面试,请务必于2007年6月 18日12:00前以电话形式向我部确认(周一至周五8:30—16:30,确认电话:010—66558570,010--66558446)。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部将根据需要按照同职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成绩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前提交的有关材料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07年6月18日之前将从本通知后面下载的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并附备用照片1张,照片应与报名时用的同底)、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原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寄至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督察干部管理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招考”字样);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面试定于2007年6月20日至23日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进行。第一考场设在401房间,第二考场设在402房间,候考室设在403房间。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
面试于每日上午8:30开始,请参加当日面试的所有考生上午8:15前进入候考室接受资格审查,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在职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参加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请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同前面的确认电话。
五、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要进行体检。届时,我部统一发放体检表,安排考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月20日面试的考生6月21日体检,6月21面试的考生6月22日体检,6月22日、23日面试的考生6月25日体检。体检的相关事项面试时一并告知考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