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不带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放弃、不合格的或试用期结束后有被辞退的,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录用之日起一年内若公司需再次招聘员工,可从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进行录用。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信息发布平台: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国资委门户网、丽水市人事考试网、丽水人力资源网等网站 。
咨询电话: 0578-2600327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578-260053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纪委办公室)。
原标题: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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