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的实施之法的执行】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法的实施之法的执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法理学中法的实施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且喜欢将其组成部分中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结合在一起来考察,要想拿到法的实施相关题目的分值,就要掌握其要件、定义以及特征等等,在这里我们对其中的法的执行进行学习,首先要弄法的实施与法的执行的定义。
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法的实施使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使法律规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为具体的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从而为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的作用和价值提供了前提条件。以实施法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在这里,我们主要学习一下法的执行。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与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相比,法的执行具有以下四个特点:法的执行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管理社会的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不同于司法行为的“不告不理”和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一致”。
例题:1.下列关于法的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
A.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B.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
C.法的执行具有“不告不理”的特征
D.法的执行是以执法人员个人名义实施的管理社会的活动
本题答案为A。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其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管理社会的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且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的特征。所以,本题应该选A项。通过此题可以发现法的执行的命题基本以概念特征的考查为主,把握好这些要点,基本就能应对题目从而取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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