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嘉善县国资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嘉善县基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规定的员工待遇(年收入不低于肆万元,含五险一金),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日期:2018 年7月1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二楼(车站北路97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4.报名办法:填写《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具体详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5.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粮食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才人事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4023917。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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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docx
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嘉善县粮食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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