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笔试考查综合基础知识及供排水法律法规,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在笔试成绩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适岗人选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招录员工实行岗位工资,按集团《新招录员工岗位工资试行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考生成绩、体检、录用名单及相关通知、信息在嵊州人才网公示,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0575-83295007。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嵊州市水务集团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575-83295007。
4.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注:笔试考试范围中供排水法律法规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嵊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嵊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网上可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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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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