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教师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浙江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2018上半年金华永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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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加永康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一、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社会考试”栏阅读相关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电话: 82469622)。二、永康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只受理一次,请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期限提出申请,以防错过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永康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永康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永康市或人事档案挂靠永康市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永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永康市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永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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