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2 09:52:02 来源: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点击量:
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国家公务员考试提醒您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2018国考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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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5)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23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1515362259@qq.com,并同时传真到0311-86955963。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6时前传真至0311-86955963或发送扫描件至1515362259@qq.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凭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94号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5楼大会议室(可乘11路、游11路、二环1路、二环2路、326路市内公交车,西二环合作路口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南即到)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