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2 09:46:21 来源: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点击量:
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国家公务员考试提醒您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2018国考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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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确认电话为0451-86226311,86203018。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6时前传真至0451-86226311或发送扫描件至35663119@qq.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材料。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记录本人信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