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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职硕士:2016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MBA第一批预复试须知(2)

2016-02-23 17:11:01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点击量

七、录取原则

预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预复试成绩,并结合MBA的专业要求,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预复试成绩各占54.5%和45.5%的比例)由高到低录取,基本录取标准如下:

1.预复试结束后,在保证招生人数及质量的前提下,以第一志愿为主,调剂考生做有效补充,参照公布的2016年国家统一录取分数线,初试成绩通过国家A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体检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培养要求。

3.政治考核符合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政治要求。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预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 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 政治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6)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资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7) 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复试,请注意仪表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时间;

3、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存档备案,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

4、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可参加调剂,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需要满足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的报考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5.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评委不接受考生提供的其它任何材料或推荐信函。

九、联系方式

调剂招生咨询电话:010-64731237 、84177478、84177471

中心网站:www.mbacass.cn

新浪微博:@中国社会科学院MBA

微信:社科MBA

一志愿备考QQ群:312628290

调剂QQ群:342458686

预祝各位考生预复试顺利!

原标题:2016年社科MBA第一批预复试须知

点击下载>>>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指南.doc

2.2016年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MBA教育中心

2016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标签:在职硕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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