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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舟政办发〔2015〕90号)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计划5名,其中市本级1名、定海区1名、普陀区1名、岱山县1名、嵊泗县1名,具体招聘单位待选岗时公布.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民政局网站:www.zsmzj.gov.cn.
其中,舟山市民政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舟山生源并在本市入伍的;
(二)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规定程序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4年底退出现役的士兵;
2、2012年底以后退出现役后复学,并在2015年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3、2014年符合条件但未参加考试或未录取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在2015年10月19日17:00之前向当地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置办)报名,并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及学历证明.市、县(区)安置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 在舟山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对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伍的和在服役期间被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