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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39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在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201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9日8:30—15: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镇竹儿弄1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招聘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服务台登记并领取《领准考证凭证》。报名时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证》于2015年9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