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舟山嵊泗县教师招聘公告11人公告

2015-04-17 11:44:00 来源: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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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推进我县小班化教育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县教育系统新教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招考职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嵊泗中学 全额事业 语文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计算机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县职教中心 全额事业 旅游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旅游管理与教育服务、旅游管理
初中学校 全额事业 音乐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音乐学类
体育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体育学类
  外岛小学
 
全额事业
 
语文教学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
数学教学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数学类、小学教育
音乐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音乐学类
体育教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体育学类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嵊泗户籍或嵊泗生源,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2.报考户籍以2015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4月30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及报名表一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务费。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4.报考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笔试共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D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本次考试大纲参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考生可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仅供应试考生备考使用。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c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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