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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5年定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7 日以后出生);
5、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5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参照《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5年4月27 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15年4月27 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对象为:参加定海区、普陀区、普陀山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定海区、普陀区、普陀山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4月28日(共二天),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可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下载),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招聘网站上通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缴费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共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本次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各个招聘岗位笔试考试类别详见《2015年定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C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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