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嘉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5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5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附后)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本地生源为主。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将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