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衢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2-02-14 14:25:29   来源: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全市计划选聘2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通过考核方式选聘的“两项计划”志愿者19名;面向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计划数为1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计划数为166名,根据中共党员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的要求,其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岗位的(A岗)13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B岗)33名(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公开选聘计划数,若A岗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将相应核减B岗的选聘计划数。

二、选聘方式

省里确定的“两项计划”志愿者采用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择优选聘采用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

(一)“两项计划”志愿者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本市生源优先;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地生源应届毕业生或本地户籍往届毕业生(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12年2月10日以前)。

(三)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面向“两项计划”志愿者选聘

2月17日至2月27日,“两项计划”志愿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到各县(市、区)指定地点报名。3月25日前完成考核,7月31日前完成聘用手续。

(二)择优选聘

1.报名时间及方式。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登陆365488.com(www.zjks.com)报名,还可同时参加公开选聘报名。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资格复审。3月6日,报名人员到各县(市、区)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有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面试。3月11日上午9:00开始,地点设在市本级。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3月12日起可登陆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查询成绩。

4.体检、考核。3月25日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计划数的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7月31日前完成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