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11-05-17 15:14:37   来源:    点击:

  丽水市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的通知》(浙组通〔201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全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254名。其中,莲都区20名、龙泉市20名、青田县29名、缙云县76名、松阳县35名、遂昌县9名、云和县20名、景宁县27名、庆元县8名、丽水经济开发区10名。具体选聘计划、条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
    丽水人才信息网(http://lsrc.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对象
    选聘对象为具有所报考县(市、区)常住户籍(以2011年5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本县(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历届、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A岗位,要求中共党员;B岗位为偏远乡镇村任职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男性;C岗位,不限。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办法和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11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所选聘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所需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考中共党员职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省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供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或就读高校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当场填写《丽水市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4.考务费40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可免除考试考务费。
    5.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6.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其中,报考B岗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于6月1日—2日到所报考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6月5日上午(9:00-12:00),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场设在各县(市、区)。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实行笔试加分,在总分100分基础上加15分。笔试结束后,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录取分数控制线,然后按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其中,报考B岗位的可按1:2确定),在笔试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可于6月17日起登陆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丽水人才信息网(http://lsrc.lishui.gov.cn/)和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分别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人员自动淘汰。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报考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根据选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毕业生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后管理
    选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统一由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合同期满后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和管理,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薪酬标准由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总体收入应略高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试用期的薪酬,另行确定。
    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选聘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当地选聘公告。
    报考咨询电话:市本级:2098697、2091235
    莲都区:2271789、2278057
    龙泉市:7262071、7262228
    青田县:6821128、6822270
    缙云县:3312034、3312205
    遂昌县:8528153、8122317
    松阳县:8063687、8063903
    景宁县:5081537、5082957
    云和县:5129733、5121631
    庆元县:6121947、6122610
    丽水经济开发区:2990058、2600058
    举报投诉电话:2098626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岗位设置
单位
公开选聘数
A岗
B岗
C岗
中共党员
中共党员、男性、到偏远乡镇村任职
-
莲都区
20
12
4
4
青田县
29
17
6
6
缙云县
76
46
17
13
云和县
20
12
4
4
景宁县
27
16
5
6
龙泉市
20
12
4
4
庆元县
8
4
2
2
遂昌县
9
5
2
2
松阳县
35
21
7
7
丽水经济开发区
10
8
-
2
合计
254
153
51
50

[责任编辑:李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