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衢州市柯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65人公告(2)

2018-07-12 17:02:21 来源: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点击量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社区工作政策法规和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单1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而不能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为更加确保面试的合理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因进入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小龄组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大龄组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大学生村官、现役军人家属和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排位在前,其它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民政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城乡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至各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1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社区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自动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未合格者视情况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保留聘用资格

从本次招聘拟聘用公告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在编社区工作者因退休、辞职、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等原因造成的缺编,由相关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区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未录取的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保留一次聘用资格。27周岁(含)以下的缺编人员从小龄组中替补,27周岁以上的缺编人员从大龄组中替补。聘用时,重新实施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责任编辑:zjoffcn-xyn)

标签:2018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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