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复审以及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九)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进行递补。